Page 1 of 1

经营电子商务业务的 11 种经典模式

Posted: Sun Mar 23, 2025 10:47 am
by mimakte
B2B

该模式涉及两家公司之间的互动,目的是实现互利合作。假设您向另一家公司出售一种产品,该公司利用该产品向最终消费者出售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此类交易的例子包括销售建筑材料、收银机和计算设备,以及租赁云数据存储。

B2B 领域的典型特征还包括转售之前从其他卖家处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假设您拥有一家活动策划机构。您从制造公司购买产品,然后在其上贴上您的品牌标识,以达到广告宣传和吸引客户的目的。

知名的市场也属于B2B模式。电子交易平台充当卖家的地主,卖家将商品放在平台上,并从中获取收益。

这些交易通常涉及较长的销售期,其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精心制定的战略和良好的沟通。

B2C

B2C模式是最常见的电子商务类型,因为 所有者数据 它反映了买方和卖方之间的直接互动。此外,后者可以是制造公司,也可以是零售供应商。

合作是通过在线商店的网站、登陆页面、移动应用程序进行的。

制造公司通常利用分销商、批发商或零售商的服务来销售自己的产品。例如,丰田汽车由经销商销售。

在B2C领域运营的公司营销成本明显低于在B2B模式下运营的公司。这是因为所提供的服务成本较低且销售周期较短。然而,这样的公司应该尽可能地以客户为中心,因为他们的利润取决于他们在客户心目中的声誉。

B2C电子商务模式

D2C(直接面向消费者)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互动,不需要中间商、批发或零售。

B2B 或 B2C 领域的任何企业都可以转换到 D2C 模式。例如专门生产矫形床垫和睡眠产品的公司“Askona”。

C2C

另一种电子商务是 C2C 模式,其中购买和销售交易在两个消费者之间在线进行。交易在 Avito、Farpost 或 eBay 等平台上进行。

双方之间的沟通可以直接进行,即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信形式,也可以通过中介(网站、社交网络)进行。

B2B2C(企业对企业对客户)

该模式结合了两个部分:B2B 和 B2C。它是这样的:两家公司同意互利合作,目的是向最终消费者(个人)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

在此领域运营的制造商或批发商通过其他企业联系客户或直接销售产品。

例如,公司 A 在公司 B 旗下的网上商店销售其产品:公司(A)→企业(B)→最终客户。在这种情况下,A 是制造或供应商公司,B 是提供特定服务的服务商。如果我们再次回到市场的例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 B 为公司 A 的产品提供了平台。这种合作的优势在于制造商不需要寻找客户,因为他们已经在使用公司 B 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