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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妇女患有慢性抑郁症已有四十多年

Posted: Thu Feb 20, 2025 6:55 am
by badsha0025
案作出了分庭判决。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是欧洲人权法院首次就安乐死是否符合《欧洲人权公约》所保护的权利作出的裁决。此外,这也是第一项关于涉及心理障碍案件的安乐死的判决。

案件背景

该案涉及对一名患有心理疾病的妇女实施安乐死。在完成了比利时安乐死法规定的所有前置程序并拜访了数名同意为她治疗的医生(确认她的慢性疾病和缺乏外部压力)后,她于 2012 年 2 月接受了安乐死。在整个过程中,她接受 巴西电话号码数据 了肿瘤学家、联邦安乐死审查和评估委员会(“委员会”)联合主席 D 教授的治疗。他还是一个支持安乐死的协会的成员,申请人向该协会捐款。申请人 Tom Mortier(被安乐死妇女的儿子)在实施安乐死后才得知其母亲的死讯。

莫蒂尔先生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了两项​​申诉。首先,他声称由于国家未能保护其母亲的生命,《欧洲人权公约》第 2 条(生命权)遭到违反。第二项申诉涉及《欧洲人权公约》第 8 条(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的权利),因为他没有被告知有关其母亲安乐死的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讲,法院认为,由于刑事诉讼程序冗长且委员会缺乏独立性,比利时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 2 条规定的程序义务。令人惊讶的是,尽管法院强调在涉及心理痛苦的安乐死案件中加强保障和保障措施,但法院并没有发现第 2 条存在实质性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