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考虑一下在对相应时间间隔的收入变化原因进行此类分析时如何使用一级因素。
使用以下公式可以估算产品销售量的影响:
Δ数量因子=(实际销售产品数量-计划销售产品数量)*每单位产品的计划销售价格。
单位商品成本的影响计算如下:
Δ价格因素= (每单位产出的实际售价 - 每单位产出的计划售价) * 实际销售的产出数量。
因此,在因素分析的第一阶段,研究 投资者数据 销售商品量及其单位成本对实际收入与预期收入偏差的影响。
我们来看一个根据商品销售量进行收入分析的具体例子:
实际销售量 – 70,000 公斤 – 计划销售量 – 100,000 公斤 * 一公斤商品的计划成本为 200 卢布。 = 2,000,000 卢布。
单位成本的影响:
每单位商品的实际售价(100)- 每单位商品的预期售价(200)* 实际售出商品量(10,000)= - 1,000,000 卢布。
两个一级因素对第一组商品销售偏差的总影响计算如下:
2,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卢布。
计算表明,商品销售量的增加可以增加200万卢布的收入。而每公斤售价的降低,导致其价格跌至100万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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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因素对收益的影响
二级因素对金融收入规模影响度的计算采用其他公式。
销售量的影响:
Δ数量系数=(每单位产出的计划售价*实际销售的总产出量*总销售额中产出类型的计划份额)-每单位产出的计划销售收入。
销售结构的影响:
Δ结构因子=(每单位产出的计划销售价格*实际销售的全部产出数量*产出类型在总销售额中的实际份额)-(每单位产出的计划销售价格*实际销售的全部产出数量*产出类型在总销售额中的计划份额)。
单位商品成本价的影响:
Δ成本因素=(每单位生产的实际成本-每单位生产的计划成本)*实际销售的产品数量。
销售利润的影响:
Δ加价系数=(每单位产出的实际加价-每单位产出的计划加价)*实际销售的产出数量。
对于从事贸易活动的公司,在上述公式中,商品的成本价格必须以其购买价格替代,销售利润必须以其贸易利润替代。在进行收入动态因素分析时,需要使用进行比较的期间末记录的值,而不是预期收入量。